为确保伟德各项涉外事务的顺利进行,完善伟德外事活动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涉外事件及其他案件的发生,根据国家外专局和贵州省教育厅的要求,特制定涉外安全管理制度。
一、伟德涉外安全管理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实行主管校领导分工负责制,由保卫处和对外交流合作处共同配合开展工作。
二、严格登记制度。凡来伟德工作、讲学、访问、留学、进修、实习或考察、居住的外国人,要在入境24小时内到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对外交流合作处要及时将人员名单及有关情况通报保卫处。
三、对外交流合作处是外专外教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挑选政治思想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英语水平好的同志作为外专外教的助手和外专外教工作专管人员。外专外教管理人员要高度负责,定期向保卫处通报外事信息和外事动态,遇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同时要及时配合处理,尽量把可能发生的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做好教师公寓和工作场所的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外专外教抵达中国前,对外交流合作处应联合保卫处、后勤处对外教公寓和有关工作活动地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水、电、煤气、门窗等),以确保外专外教到位后的住宿、工作安全。
五、外专或外教抵达学校一星期内,对外交流合作处应向保卫处报备外籍教师基本信息情况,内容包括外教的姓名、性别、国籍、年龄、学历证明,境外住址、联系电话、E-mail地址,护照号码、居留证号码、工作许可证号码、外教本人照片、省教育厅和省外专局批文复印件等。
六、保卫处应指定专人配合对外交流合作处协调处理涉及外专外教人身与财产安全方面的问题,处理外事突发事件,负责学校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遇有外事活动或外事接待任务,对外交流合作处应将学校的外事活动计划、日程、场所、要求提前通报保卫处。保卫处可根据活动的特点和要求参与活动,做好活动的保卫工作。
八、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在涉外活动中均须严格保守秘密。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并贯彻到一切涉外工作当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保密项目,均不得对外(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以及华侨、港澳台人员)泄露和提供。
九、接待外国人(以及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人员)参观访问,须经外事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同意。对外交流合作处需向外事主管部门提交审核,明确划定参观范围、线路和项目,接待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凡不允许外国人参观的保密项目和部位,应予回避、转移。
十、不要在有外国人住宿的地方召开有秘密内容的会议。必需时,应在住宿安排、会场控制、文件保管、扩音通讯等方面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并对工作人员、服务人员进行保 密教育,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如遇外籍人员发表有损于国家或学校利益的言论或提出怀疑误解的问题时,应阐明国家、学校的立场或给予必要的解释。
十二、严禁向外籍人员索取财物或兑换外币,不得同外籍人员私自交往。
十三、警惕个别外籍人员用各种手段腐蚀引诱、拉关系,刺探我国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情报和进行非法活动。
十四、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明确其职责,定期检查督促,对不负责或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追究其责任。
十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解释